1.学院读者借阅证使用学院统一办理的校园一卡通,其卡号为借阅证号。待读者一卡通信息录入到图书管理系统后,即可作为借阅证使用。
2.借阅证是读者进行图书馆利用的唯一凭证,仅限本人使用。严禁将一卡通转借他人,请勿使用他人的一卡通借阅图书。
3.读者遗失一卡通,应及时向图书馆办理借阅证相关挂失手续,挂失前所有借出的图书由一卡通所有者承担责任。挂失期间,读者可正常到图书馆阅览,但不可将图书借出。
4.补办一卡通应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办理,读者在拿到新的一卡通后应及时到图书馆办理相关解挂手续。
5.学生退学、休学、毕业和教职工离职的,必须将所借图书资料和所有罚款全部清还,并到图书馆办理借阅证注销手续。退学学生和离职教工可持学院相关退学、离职手续清单随时办理,毕业学生须集体办理。
6.请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对严重违反图书馆规章制度且警告无效的读者,图书馆有权暂时停用其借阅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