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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通图书推荐个人渠道的通知
来源:图书馆 发布人:陈鹏飞 阅读:次 发布时间:2026/3/24 14:14:45

馆内各岗位工作人员:

        为进一步拓宽馆藏图书宣传推广渠道,丰富阅读推广形式,充分发挥馆员专业优势,精准对接全校师生阅读需求,营造浓厚校园书香氛围,结合本馆数字化宣传与阅读推广工作部署,经研究决定,正式开通图书馆图书推荐个人专属渠道,依托现有新媒体平台及个人合规账号开展馆藏优质图书推介工作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渠道开通目的

        打破传统馆藏推广局限,依托新媒体账号(抖音:82013764616),搭建多元化、轻量化的图书推介矩阵,精准推送馆藏优质读物、红色经典书籍、热门新书及特色专题书单,强化馆藏资源利用率,提升图书馆阅读推广覆盖面与影响力,助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。

二、适用人员范围

        图书馆全体在岗工作人员,重点面向负责阅读推广、新媒体运营、馆藏宣传、阅览室管理的岗位人员,鼓励全员结合岗位职责与个人特长参与图书推荐工作。

三、渠道运营核心要求

        1. 内容规范要求:推荐内容需围绕本馆馆藏正版图书展开,严禁推广非馆藏、盗版及违规书籍;内容需积极正向,贴合校园德育、文化建设需求,重点推介红色经典、文学名著、专业教辅、科普读物、青少年励志类书籍,杜绝低俗、违规、不实内容。

        2. 账号管理要求:个人推广账号需提前向馆内报备登记,标注“图书馆馆员推荐”相关标识,区分个人账号与馆方官方账号,严禁以馆方名义发布私人内容;遵守平台运营规则及馆内宣传管理制度,维护图书馆良好形象。

        3. 内容协作要求:可依托馆内提供的图书资料、馆藏信息、推荐文案素材开展创作,也可自主原创优质推荐内容(含图文、短视频、书单整理等),重点推广本馆陈列书籍,尤其是红色经典、新书及冷门优质馆藏;负责抖音官方账号运营的人员,可同步联动个人渠道,形成推广合力。

        4. 合规运营要求:严禁利用个人推广渠道开展商业推广、盈利性活动,严禁发布与图书推广、图书馆工作无关的违规内容,定期配合馆内做好内容自查与报备工作。

四、工作保障与管理

        1. 馆内将定期提供馆藏图书信息、新书目录、红色读物(如雷锋主题系列书籍)等基础素材,为个人渠道推广提供支持;

        2. 纳入日常工作协同范畴,鼓励馆员结合岗位工作(如图书管理、阅览服务、活动执行)同步开展推荐工作,优质推广内容可择优转发至馆方官方平台;

        3. 由馆内新媒体运营负责人统筹管理个人推广渠道报备、内容指导与规范监督工作,确保推广工作有序合规开展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       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,请各位馆员高度重视、积极参与,依托个人渠道扎实做好图书推荐与阅读推广工作,全力提升馆藏服务质量。如有相关疑问,可联系馆内阅读推广负责人咨询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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